清流|神秘央企参股公司多起债务违约 农行中招
出品 | 清流工作室
作者|刘培
编辑|赵妍
一家央企参股公司,因经营困难致流动资金紧张,经多家银行输血仍未解困。而由于并无价值等额的抵押或者质押,当年的输血资金成了银行的坏账。一系列债务违约历时五年,至今仍未解决。而因诉讼牵扯出了更多疑点,包括这家央企背景的公司曾被指控“利用虚假交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以及神秘股东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之间的关系。
一家央企参股49%的公司,因经营困难致流动资金紧张,经多家银行输血仍未解困。而由于并无价值等额的抵押或者质押,当年的输血资金成了银行的坏账。一系列债务违约历时五年,至今仍未解决。
这家央企参股公司,为北京航天中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宏”),穿透后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持有49%股份,而另一持股51%的股东为民营企业航众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声称“为联合国总部以及联合国遍布世界各地的维和部队提供物资”,而公司董事长曾是一位做美容美发的老板。
网易清流工作室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五年前为其提供贷款的包括农业银行(601288.SH)、工商银行(601398.SH)、贵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央企中铁二局瑞隆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中铁物流公司”),但并没能将它从破产边缘拯救出来。而除了贵州银行贵阳遵义汇川支行在2018年12月折价3/4甩卖债权权益外,其他金融机构和公司,由于并无价值等额的抵押或者质押,资金成为坏账,无法回收。
网易清流工作室了解到,引发北京中宏及相关金融机构等一系列连锁反应的原因之一,是北京中宏的客户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河北鑫达”)经营困难,致前者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河北鑫达是中航资本(600705.SH)下属参股公司,穿透后最终股东名单中,仅次于第一大股东王艳丽(持股27.44%)的第二大股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持股26.17%。
一场看似由主要客户经营困难导致的债务违约事件,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也因诉讼牵扯出了更多疑点,包括这家央企背景的公司为何曾被指控“利用虚假交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与此同时,北京中宏的神秘股东航众工业是谁?一个做美容美发的民营企业老板是如何和大型央企集团建立深度合作?
一笔应收账款引发的“血案”
2006年成立以来,北京中宏几经多次更换名称。外界对北京中宏所知甚少。这家公司虽住所地址在北京,但因为其曾作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下属企业(研究院的总部在贵州),更多活跃在贵州本地。贵州绥阳县的“航天中宏希望小学”就以它的名字命名。
2012年12月,“航天中宏希望小学”捐赠暨奠基仪式上,北京中宏的官方介绍是从事航天、兵器、数控车床和飞行器自动控制系统等的军工企业。但随后公开业务往来,北京中宏更多是从事煤炭、矿石贸易等。
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2016)黔民终398号的判决书,北京中宏在2013年净利润为376万元。随后公司陷入亏损,导致多家银行资金贷款无法回收。
上述判决书称,2014年10月9日,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小河支行给北京中宏开具一张金额为1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汇票在2015年4月到期后,北京中宏并未能按时还款,而农行贵阳小河支行垫付的资金遂转为逾期贷款,按照垫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逾期利息。转为逾期贷款后,北京中宏依然未支付给银行。
据网易清流工作室根据此后的3份执行裁定书来看,北京中宏需要偿还农行贵阳小河支行的资金为3845万元。
同样,贵州银行遵义汇川支行在2013年,相继发放6000万元贷款资金,2014年7月,北京中宏与银行签署了三笔承兑合同。2015年3月汇票全部到期后,贵州银行为北京中宏垫付6538万元。北京中宏并未按照约定偿还。至此,加上北京中宏的借款6000万元,北京中宏应偿还贵州银行汇川支行本金12538万元。2016年2月,北京中宏依然未偿还。汇川支行遂将北京中宏告上法庭。
和农行贵阳小河支行不同的是,贵州银行汇川支行的借款有质押担保。2014年9月3日,航天中宏与贵州银行遵义汇川支行签订质押合同,其中北京中宏对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和迁安市军丰工贸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河北鑫达为1.47亿元,军丰工贸为5148万元),共计1.98亿元。这笔应收账款为上述放贷作质押担保。
正是这笔应收账款或成了北京中宏无法还贷的主要原因。
上述判决书无意中披露了这一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在2015年8月回复农行贵阳小河支行时称,2014年北京中宏主要客户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导致中宏公司不能按期收回资金,流动资金从而出现困难,也导致银行承兑汇票不能按期兑付,形成违约。
尽管第十研究院并未披露主要客户的名称,但是从数份判决书公开信息梳理来看,这个主要客户正是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
上述质押合同中的应收账款,一直到贵州银行汇川遵义银行在2018年12月拍卖该笔债权时,河北鑫达钢铁公司仍未付款。
2018年12月,中黔交易挂牌信息显示,贵州银行汇川遵义支行对北京中宏的债权本金为12538万元,利息为7936万元,总计20474万元。这笔贷款本金正是上述提到的纠纷中债权金额。超过2亿元债权,挂牌价格为5000万元,贵州银行汇川遵义支行最终收回5000万元。
河北鑫达钢铁公司,为河北鑫达集团下属主要负责钢铁贸易业务的公司。河北鑫达为集团贡献收入在20-30%左右。穿透河北鑫达股权背后,河北鑫达的第二大股东亦为另家大型军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持股26.17%,仅次于第一大股东王艳丽,后者持股27.44%。
网易清流工作室拨通了河北鑫达钢铁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电话,询问对方这笔应收账款处置进展时,该人士十分警惕,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置评。
被指“利用虚假交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北京中宏和银行的债务往来,主要是利用相对成本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北京中宏先是以和上游交易商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汇票,有银行承诺在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而北京中宏理应在汇票到期前,多付一部分贴现成本偿还给承兑银行。然而承兑汇票到期前,北京中宏无法偿还相应资金。银行代为垫付资金,然后银行将该笔垫付资金转为北京中宏的逾期贷款。
在众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汇票流转中,北京中宏还曾被债权方农业银行怀疑,利用虚假交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上述判决书中,北京中宏向农行贵阳小河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承兑汇票,北京中宏随后支付给深圳品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品牌公司”),然后经过多次背书最终转回到北京中宏手上。上述流转在2天时间内完成,随后完成兑付。其中300万元资金,以2013年股东利润分红的名义,流入北京中宏的股东囊中。
针对1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最终流向是否依据真实贸易,诉讼中北京中宏称,在1000万元票据的转让中,北京中宏支付给深圳品牌公司,以及最后经江西江钨公司回流到北京中宏的这两个交易环节,有相关销售合同以及收据等证据,但农业银行方面称上述交易是否真实发生,无法确定。
专注信贷风险管理的梁琰曾著文称,“在金融交易实务中,经常出现所谓“阴阳合同”、“抽屉协议”、或名实不副合同(即“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等),交易各方对此心照不宣,各取所需。然而一旦出现违约事件,各方不免各执一词。”
但多位律师也向网易清流工作室分析称,“虚假贸易背景的查实,证据搜寻上也很难。”
除了上述被质疑虚假贸易的案例,北京中宏还发生过签订销售合同却未履行,最终闹到法庭的案例。北京中宏和央企中铁物流公司北京贸易分公司(下称中铁北分公司),在2014年签订数个销售合同。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5年12月作出的(2015)西民(商)初字第31450号判决书,2014年5月,北京中宏与中铁北分公司签订价值在3150万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北京中宏在当年7月11日收到中铁北分公司的汇款3000万元,但并未按照约定时间供货。2015年8月,中铁北分公司要求解除销售合同,同时要求北京中宏退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几乎同时,北京中宏与中铁北分公司签署的其他合同,最终也以同样的方式被解除。
网易清流工作室获取的另一份未公开的民事判决书——(2015)海民(商)初字第40311号中显示,北京中宏与中铁北分公司在2013年9月签署两份工矿产品供销合同,一份为销售2.35万吨矿粉合同,一份为销售1.38万吨焦炭的合同。2014年6月20日、7月11日,中铁北分相继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2000万元、2000万元的货款。但是航天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供货。2015年8月,中铁北分公司通知解除此前的销售合同,要求北京中宏退还相应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该判决书披露的其他合同中,均为先供货后付款。为何判决书中几份合同是采取的相反方式,先付款后发货?
而资金紧张的北京中宏,在收到对方的货款后,为何迟迟不发货,这是无意为之,还是另有他图?北京中宏在遭遇诉讼后,未有资金退还货款,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那么北京中宏提前收到的这笔货款资金去向何处?
神秘股东
背靠央企的北京中宏,在发生上述一系列债务违约时,一个名为“曾宝儿”的神秘人士始终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北京中宏目前股权结构为:中国航天科工持股49.35%,航众工业有限公司(下称“航众工业”)持有50.65%。
北京中宏,虽曾长期作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下属企业,但是长期以来董事长为曾宝儿,后者曾为航众工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也是航众控股集团的董事长。
曾宝儿,作为航众控股集团的董事长,在公开场合鲜少露面。除了2012年,其作为航众集团董事长身份出现在与央企合作的签约仪式上。这一年,其先后作为投资方代表出现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核心基金管理业务平台的发起仪式、央企中国物流有限公司多元化改制项目的签约仪式上。
除此之外,曾宝儿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此前,通过工商信息可以追踪到2003年,曾宝儿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华园10楼底商,开设北京回龙观美容美发中心。同一年还成立北京咸宁投资有限公司,现已经被注销。
开设回龙观美容美发中心四年以后,曾宝儿在2007年成立北京东方锦泰投资有限公司,此后更改为航众工业有限公司。
航众工业成为曾宝儿运作的主要公司。这家公司后来在提交给工商局的工商信息一览中自我介绍称,航众工业为“联合国采购司最高级别的注册供货商,同时也是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注册供货商,为联合国总部以及联合国遍布世界各地的维和部队提供多门类物资”。航众工业的经营业务被描述为一家“为国内外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等单位提供一流的专业化产品”的公司。其“在国际工程承包服务领域的成功项目遍及老挝、孟加拉、朝鲜、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神秘的曾宝儿到底是谁?外界无从得知。
最早可查的记录显示,2012年,航众工业开始频繁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合作。除了上述提到的共同发起军工基金外,二者共同合资成立多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
2012年,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控股公司进入北京中宏,持股51%,航众工业持股49%,二者持股比例几乎相当。当时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控股公司总经济师王建新代替曾宝儿成为北京中宏的董事长,曾宝儿担任副董事长。随后王建新退出董事长职位。
航众工业还出现在王建新担任董事长的另一家公司—贵州航天工业物资有限公司(下称“贵州航天物资”)的股东名单中,其持股1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持股84%。
贵州航天物资和北京中宏都被列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下属公司。这家公司的命运和北京中宏相似。同样是做贸易业务,2014年在贵州当地多家银行通过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短期融资,随后债务违约。
据网易清流工作室根据公开数份判决书以及执行裁定书不完全统计,贵州航天物资来自中国农业银行贵阳云岩支行的未还垫付资金高达883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贵阳河滨支行的未还资金为734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小河支行的未还资金为1125万元;贵阳银行兆丰支行未还资金5714万元。(上述资金均为本金)
或许因为债务缠身的原因,2016年12月,贵州航天物资被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作价1元挂牌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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